根据《横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横州市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横农局发〔2023〕35号)文件精神,我镇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开始进行申报,现公告如下:
一、补贴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一)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下达的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资金和2023年双季稻补贴资金。
(二)用途:实施稻谷生产补贴,对稻谷生产者按种植面积给予补贴
二、稻谷生产补贴的范围和对象:在横州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种植早稻、中稻或晚稻面积分别在4亩以上(含4亩)的水稻种植生产者均为补贴对象,包括水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水稻实际种植者。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
旱改水的稻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面积依据:稻谷生产补贴面积以2023年实际种植早稻、中稻和晚稻的面积为依据,生产者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代耕协议、土地确权证或村委开具证明等。不能多户联合为一户进行申报。
已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加入合作社的,由实际种植的一方享受补贴,同一地块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补贴。以合作社名义申报补贴的,必须是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统一租用土地、统一用工、统一生产物资采购、统一购买社会化服务、统一产品销售),有规范的合作社章程,不能多个社员联合为一户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以自愿的原则,由农户向村委进行申报,签字确认。
五、申报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
六、补贴标准:对2023年早稻、中稻或晚稻种植面积分别在4亩以上(含4亩)的水稻种植生产者,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全市统一每亩补贴标准,按照以下方法测算补贴标准和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
1.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公式:每亩补贴标准=(中央下达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全市核实的一季早稻面积+中稻面积+一季晚稻面积+种植双季稻稻田面积×2×1.5)。
2.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方法: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3.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
严明申报纪律。稻谷生产补贴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农业补贴类申请资格,进行全市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申报补贴资格。
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