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
(2)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
(3)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4)严防“割青毁粮”。
(5)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
(6)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
(7)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8)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
(9)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10)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11)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
(1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13)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14)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15)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16)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17)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18)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19)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
(20)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
(21)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22)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23)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24)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25)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26)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27)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