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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横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无证经营仿冒卷烟的案例。让我们来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卖假烟!横州市烟草专卖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横州市某商家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烟草制品,现场查获11条烟草制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鉴定,查获的烟草制品属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案件移送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实,涉案卷烟属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货值人民币2100元。
图片来源:网络 与本案无关
该商家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且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和商标法有关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商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并处罚款。
有些消费者认为假烟也是烟,事实上假烟更具危害性。假烟由于原辅材料、工艺制作条件、包装存储运输条件的限制,有害物质含量往往过高,对人体危害极大。但在烟草行业的利益驱使下,部分人铤而走险,以低价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进行销售,牟取非法利益。这不仅侵害了注册商标权人受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理应受到惩治。商家们应以此为鉴,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切勿为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否则将面临严肃的法律追责。此外,广大消费者也应克服贪图便宜等不当消费心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涉假冒侵权的伪劣产品。
来源:横州市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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