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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举报非法入境等 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 奖励通告 为依法有效防范和惩治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南宁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对举报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等违法线索;(三)策划、准备实施、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线索;举报可以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涉及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匿名举报无法核查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途径如下:(一)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举报提供信息要素的详实准确程度、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力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举报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以下奖励:(一)提供非法入境人员(28天内新非法入境的)行迹及有关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人奖励5000元;举报运送非法入境人员(28天内新非法入境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名运送司机奖励10000元;(二)举报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等违法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5000元。(三)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线索(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0元;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线索(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至30人以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30000元;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案情特别重大(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人以上)的,经公安机关查实的,给予奖励50000元。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积极配合,客观真实举报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线索。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公安局。来源:南宁警方、横州警方 搜索「molihuanet」即可关注「茉莉花网」微信公众号,[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