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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很后悔!现在尽量跟家属那边协商赔偿,积极配合民警调查。”9月28日16时,在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犯罪侦查大队的大厅里,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女骑手伤重身亡的吊车驾驶人陈某说着话,红了眼眶……这起让陈某感到万分后悔的事故发生在9月23日8时30分左右,据驾驶人陈某说,事发时他驾驶一辆桂B3****号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以下简称“吊车”)行驶至阳和大道与阳旭路交叉路口准备右拐时,撞倒了一辆正在等待信号灯的电动车。“转弯前我先看了右前方,没车,再扭头往左边看也没有看到车和行人,当我回头时发现电动车停在路口距我车头只有一米的距离了,我踩了刹车,但还是撞上去了!”陈某说,事故发生后他下车看到一名女子在其吊车右前轮下倒地不起,便立即拨打了120急救。办案民警调查发现,陈某的驾驶证于2020年11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已被交警暂扣,事故当天,陈某因车辆驾驶人中秋放假未回来上班,自己抱着侥幸心理临时顶班便驾驶吊车上路。生命只有一次,行车多一分细心观察,对法律交规多一份敬畏,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就多一分保障!希望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平安出行。(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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