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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横县人注意!楼道内禁止停放电车,最高罚10000元!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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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 08:54:32|来自:广西玉林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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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下个月起在楼内停放电动车是要罚款的!

(注:依政府要求,本文提及的“横县”单位名称,等市政府正式挂牌后再统一调整为"横州市"!

注意啦!
8月1日起楼内停放电动车要罚款!


应急管理部消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公布,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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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楼道停放电瓶车”问题,《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规定》同时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规定》明确,违反上述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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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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