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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政府要求,本文提及的“横县”单位名称,等市政府正式挂牌后再统一调整为"横州市"!)
近日,横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给予2名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以严肃处理!
1.横县陶圩镇党委原组织委员韦国茶醉驾问题。2019年12月26日晚,韦国茶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横县石塘镇元肚村路时,碰撞到前方同向行走的韦某英,造成韦某英受伤、轿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6月3日,韦国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横县镇龙乡党委原宣传委员、副乡长吴孔案酒驾问题。2020年4月26日晚,吴孔案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324线1562公里500米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19日,吴孔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南宁纪委监察网 搜索「molihuanet」即可关注「茉莉花网」微信公众号,[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