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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利国利民!
4月7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通过司法拍卖一套位于青秀区纬武路、48.82平方米的老旧学区房,起拍价62万元,最后竟以114.2万元的高价成交引发关注。而同样引发关注的,它的原房主是因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20年的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
根据公开的拍卖信息显示,这套房屋位于青秀区纬武路9号1栋2单元203号房屋,房产证面积仅有48.82平方米(加建部分约20平方米,无产权证),为南宁市某单位福利房,是一栋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的老旧多层住宅,涉案房屋位于2楼。
该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存在漏水及起霉情况,且尚有一年半的租赁期(买受人拍下后不能马上交付入住),评估价为88.7万余元,而起拍价为62万元。因该房属于南宁二中初中部招生范围,周边还有新民中学、南宁市红星小学等学校,属于市中心稀有的学区房,且周边交通便利,吸引了24人报名竞拍。4月6日上午10时,竞拍开始。由于竞价激烈,拍卖活动延时近4个小时,至7日下午2时许结束。经过159轮竞价后,这套房最终被买家黄某萍以114.2万元的价格买下。该房屋不仅以每平方米2.3万多元共计114.2万元的高价成交引发关注,而同样引发关注的,它的原房主是因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20年的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 据了解,陈立曾任横县公安局政委、横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以及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等职务。2019年1月,南宁市监察委员会在参与对横县以沈旭添为首的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题调查过程中,发现陈立涉嫌受贿线索。随后,陈立被查。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8年期间,陈立多次收受横县公安局下属人员及沈旭添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513.19万元,为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谋取利益。案发后,陈立退出违法所得120万元。2020年9月间,江南区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陈立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393.19万元。
据悉,沈旭添等涉黑团伙及其保护伞案件是江南区法院首起涉黑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目前,该案所查扣的财产已经全部拍卖处置完毕。全案共执行到财产1544.76万元,扣除银行抵押款项、税费、评估鉴定费、拖车费等款项后,全案目前已执行到黑财701.36万元。
来源:南宁晚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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