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很多家长都喜欢带着孩子外出游玩,然而家长一不留神就很容易造成孩子走失。这几日,横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就先后接到3起小孩走失的警情,所幸民警及时救助,孩子们最后都平安回到家人身边。
2月18日晚8时许,附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横县茉莉花广场发现一名不停哭泣的小女孩,疑似走失。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至现场,将这名迷路的孩子带回派出所安置。
一开始小女孩十分怕生,哭个不停,民警耐心安抚:“别哭,叔叔一定会帮你找到妈妈的,你要相信叔叔。”在民警亲切的安慰下,小女孩终于慢慢停止哭泣。随后民警拿出纸和笔,坐在小女孩身边,“你今年几岁了?会写自己的名字吗?”小女孩点点头,跟着警察叔叔的引导,歪歪扭扭地在纸上写出自己的名字。等她写完,民警伸出大拇指夸赞:“你真聪明,叔叔马上就通知你的妈妈来接你回家。”
得知小女孩的姓名后,民警马上将其走失的信息发布到茉莉花广场相关的业主群。不久后,群里有人反馈,小女孩欣欣(化名)是她朋友的女儿,此时欣欣妈妈正急得团团转呢。
得到消息的欣欣妈妈赶到派出所,一看到女儿就忍不住哭了出来,她紧紧抱住孩子:“谢谢你们帮她,我真是担心死了。”原来,欣欣是北流市人,今年6岁,她跟着妈妈一起到横县来探亲。大年初七晚上,欣欣和妈妈一起到茉莉花广场玩耍。由于广场人山人海,欣欣妈妈一时疏忽大意就把孩子弄丢了。
无独有偶,在同一个晚上,另一名孩童也在茉莉花广场和大人走散。
就在民警帮助欣欣和妈妈团聚后不久,附城派出所再次接到警情,报警人谢先生称:自己年仅5岁的小侄女雯雯(化名)走丢了。民警找到谢先生,带着他在茉莉花广场搜寻,并引导他通过警车上的喇叭进行广播。
大约5分钟后,听到警车寻人广播的群众给民警提供了线索,一名衣着特征和雯雯相似的小女孩正在广场的游戏摊位上哭泣。谢先生到群众所指的摊位上寻找,果然看到了走失的雯雯。
2月20日晚9时许,附城派出所再次接到群众李女士报警称:她在茉莉花广场发现一名迷路的小女孩,现已根据小孩自己提供的信息将她带至茶城路,但没找到她的家在哪里。
民警赶至茶城路找到李女士和孩子,随后将小女孩带回派出所安置,待她情绪稳定后,通过询问得到了有用的信息:小女孩萌萌(化名)今年5岁,当天和奶奶一起出门玩耍,不慎和奶奶走散了。
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萌萌接着说出了爸爸妈妈的姓名,她还记得自己住在茶城路,但不记得家的具体位置。根据萌萌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查询到她家人的联系方式,此时萌萌的家人也正到处找她。
“太谢谢你们了,都怪我粗心大意,下次我一定多加注意。”萌萌的奶奶赶到派出所接回孩子,激动地不停向民警道谢。
上述3名走失的儿童最终得以平安回到大人身边,多亏热心群众帮忙报警,民警及时出警救助。而谢先生的做法,则得到了民警赞许,他发现小侄女雯雯走丢后,先在附近找了一遍,没找到便不再盲目乱找,而是马上选择报警。谢先生及时报警的做法为民警争取了最佳寻找时间,雯雯并没有走远,民警很快便带着谢先生找到了她。
然而,有的家长在发现孩子走丢后,却没有及时报警,耽误了警方寻找走失小孩的“黄金时间”。有的家长有顾虑:小孩走失以后要不要等24小时才能报警?对此,警方表示,不需要等待24小时,发现小孩走失第一时间就应该报警!
孩子走失没到24小时不能报警?
警察叔叔:大错特错!
2010年,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立即报警。失踪后不需要等待24小时,请马上拨打110报警,说清楚孩子的年龄、外貌特征、衣着打扮等。并提供孩子近期免冠照片,到就近的派出所或刑警队,在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上发布;
广播。如果事发地有广播,可以借助广播寻人。广播时,一定要说清楚孩子的特征,并提供父母的联系方式;
发动亲友在附近寻找。发动亲友在可行范围内的三类区域寻找:事发地2公里以内区域;当地主要火车站、汽车站;住址2公里以内区域;
留家等待。保证有一名家长或亲友待在家中,以备孩子自己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