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帮人砍树,却不注意树的倒向,结果砸中他人致人亡。近日,由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是横县平马镇人。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蒙某,以及李某受莫某雇请于2019年12月23日到横县六景镇亭茶村委的"红记岭"(地名)采伐林木。张某负责使用油锯采伐林木,蒙某负责清理将被采伐林木树墩处的杂物,李某负责砍去已被采伐树木的树枝。11时许,张某采伐其中一棵松树,松树被锯倒时没有按照张某预计的方向往前倒,而是偏离预计方向倒在旁边的一棵树木后滑下砸中正在清理树墩杂物的蒙某,致使蒙某当场死亡。经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鉴定,蒙某符合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颈椎损伤及心、肺挫裂伤死亡。
(网络配图)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采伐过程中,已预到可能发生致人伤亡的危害结果,但轻信能避免,未尽防范义务冒险作业,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横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何家银、黄洪丹
搜索「molihuanet」即可关注「横县茉莉花网」微信公众号,[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