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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交警曝光了10月26日晚至10月30日凌晨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97起,醉驾12起!其中,横县就有17人!难好 !每次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提醒,都有人不听不记!看看都是谁,有你认识的某?交警执法现场↓
10月26日晚至10月30日凌晨
南宁交警查处醉驾酒驾人员名单
当酒精含量在20-80mg/ml之间属于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饮酒驾驶运营机动车,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当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ml属于醉酒驾驶。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运营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身不能驾驶运营车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敬畏法律,珍爱生命 侥幸心理要不得!
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综合编辑:横县茉莉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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