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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三個茶坊斑竹+分區版主Taih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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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
发表于 2009-9-23 11:44:35|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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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ce 于 2009-9-23 20:54 编辑

前言:
昨晚既然決定玩,那就玩下去啦
有人喜歡玩,我就陪你玩到底,玩到你臉上都是屎
你有本事就一對一的筆戰,別找其他網友幫你,當然啦,你是屎嘛,哪有那樣的本事
你喜歡玩版規,我跟你玩

正題:

投訴對象:3位茶坊版主、分區版主taihom

前幾天開始,代表書店的網友發帖直接對陸網友進行人身攻擊,之後就開始有網友繼續跟進的進行人身攻擊。之後就有人另開貼對陸進行攻擊。
到今天為止已經出現超過5貼。今天早上在茶坊第一頁就有5張擺明找陸理論的貼和當事人回擊的貼。你要證據是嘛

不好意思,圖截的不好,但勉強還是能看到貼的

茶坊第一頁就有5張罵貼,引用本論壇版主守則

2、版务处理做到以人为本,尊重网友的社区权利,维护版面秩序。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本版形象;


這是人身攻擊而不處理的事實



引述版務規則
2、使用煽动性语言、误导网友、挑起争端,人身攻击、涉嫌侮辱谩骂的帖子。


以上4位斑竹不在罵戰第一時間就做出處理,而且有版主看到人身攻擊帖,不是刪除,反而修改罵貼,給與罵貼生存的空間和時間,導致罵戰升級,這是嚴重的瀆職。罵戰發酵幾天,到今天還有罵貼在第一頁,效應延續至今。

4位版主,我不知道誰這幾天當值,但我一併投訴。4位斑竹的行為不符合版主守則第2、3條。亦即,失職
ice
发表于 2009-9-23 11:53:2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訴:版主ID"1+1"

本帖最后由 ice 于 2009-9-23 23:15 编辑

這個投訴格式我是參照別的論壇,因為本論壇沒有格式要求。若覺得不合適,見諒~~

投诉对象:1+1
投诉请求:你們看著辦

事实与理由:
這幾天我不知道茶坊誰當班,所以我就投訴我看到當班的人

1.在一樓中提到的有版主修改罵貼,以讓罵貼得以存在更長時間,讓罵戰升級,就是他一手導致。
罵貼的開貼都有他的編輯痕跡,這個不用我貼圖了吧?

引述版主守则
6、版主有责任和义务维持论坛秩序,对违反社区及本版规定的帖子及时按版规处理;删除他人帖子及封杀他人ID应有明确理由,不得滥用职权。


即值班版主不按版主規則作為,不警告、不刪,是不作為。利用版主權力修改帖子以便罵戰進行,這是濫權。

2.貼子里出現人身攻擊的言語,不警告或禁言發帖者。這行為引發發酵效應,讓許多網友跟進進行更嚴重的人身攻擊。1樓的貼圖有證據。
引述版主守則
7、版主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引导本版的网友文明发言,提高本版的版面水平。

這是引述版務規則
2、使用煽动性语言、误导网友、挑起争端,人身攻击、涉嫌侮辱谩骂的帖子。
3、无实质性内容的帖子


這是失職加濫權

3.本座提出投訴后才行動,是消滅證據的行為

失職,濫權,玩弄版規
這些理由夠了沒
发表于 2009-9-23 12:21:0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好孩子
发表于 2009-9-23 13:36:28|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后续情节。。。。
发表于 2009-9-23 14:19:30|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人地饮醉未醒。或者论坛开禁得叼了{:1_463:}
发表于 2009-9-23 14:28:08|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无效!!!!!!!!!管理层不应为了一个出言不逊的ID而剥夺广大花友的言论自由。。假使楼主坚持偏激,我想我可以做你的心理咨询师
ice
发表于 2009-9-23 15:00:3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ce 于 2009-9-23 15:06 编辑
投诉无效!!!!!!!!!管理层不应为了一个出言不逊的ID而剥夺广大花友的言论自由。。假使楼主坚持偏激,我想我可以做你的心理咨询师
519896252 发表于 2009-9-23 14:28

禁止人身攻擊能叫禁止言論自由么

心理醫生我在南寧有2個,專制的,不好意思

忘了說了,有個香港網友也是心理醫生
发表于 2009-9-23 15:09:42|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人身攻擊能叫禁止言論自由么

心理醫生我在南寧有2個,專制的,不好意思
ice 发表于 2009-9-23 15:00

关于“人身攻击”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定义,理论上也好像找不到一个界限。
人身攻击是小事,广大花友的言论得到解放才是大事
麻烦你不要拿站在你狭隘的思想上来考虑问题

{:1_441:} 你家那两个心理医生我怀疑都被你医疯了
发表于 2009-9-23 15:14:27|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叨,你几时又去改贴了???????你投诉就投诉,管理层怎么处理是他们的事,你不能要求别人做什么不做什么
发表于 2009-9-23 15:16:02|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人身攻擊能叫禁止言論自由么

心理醫生我在南寧有2個,專制的,不好意思

忘了說了,有個香港網友也是心理醫生
ice 发表于 2009-9-23 15:00

在禁止你所谓的人身攻击的时候,同时已经是禁止了我们包括你在内的言论自由
ice
发表于 2009-9-23 15:17:25|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人身攻击?
  其实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应该叫侵犯人身权。
  每个人都有人身权,包括身份权和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而身份权包括了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
  所谓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


百度來的

你放心吧,我的心理醫生的水平在橫縣目前無人能敵
ice
发表于 2009-9-23 15:21:58|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禁止你所谓的人身攻击的时候,同时已经是禁止了我们包括你在内的言论自由
519896252 发表于 2009-9-23 15:16

這是站務區,你不是版主當事人

你對我有什麽看法,辯論版有請
ice
发表于 2009-9-23 15:23:0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叨,你几时又去改贴了???????你投诉就投诉,管理层怎么处理是他们的事,你不能要求别人做什么不做什么
519896252 发表于 2009-9-23 15:14

版主做得不好,我就投訴,就這樣
发表于 2009-9-23 15:26:01|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1.各花友并无故意捏造事实,侵犯到他的隐私,
2.各花友所发的帖也并没有使得他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太大侵害从而就谈不上造成了严重后果了(如果你注意到他本人的回帖,你会发现我说的是事实)
3.再说了,他也没有委托你要做此啥,不做些啥。他要真是你BOSS你就乖乖地定时摇下尾巴就好了
ice
发表于 2009-9-23 15:30:28|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ce 于 2009-9-23 15:31 编辑

辯論版有請,我在那邊跟你慢慢玩,今晚吧
我現在要編輯3樓

如果我是BOSS,我的斑竹考核就嚴格多了
发表于 2009-9-23 15:49:06|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辯論版有請,我在那邊跟你慢慢玩,今晚吧
我現在要編輯3樓

如果我是BOSS,我的斑竹考核就嚴格多了
ice 发表于 2009-9-23 15:30

你癫你的,我才不想跟你有些不明不白的关系
请不要再逼迫版主去删贴,要求站长去大力封杀ID/马甲的愚昧事情
还有,你家BOSS叫你摇尾巴了,快摇!
ice
发表于 2009-9-23 16:30:0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ce 于 2009-9-23 16:41 编辑

編輯完畢,假如當事版主需要本座在這貼回覆或回應,本座一定會回覆,千萬別PM本座
希望國慶結束前管理層能給這次投訴做個結尾
发表于 2009-9-23 16:52:0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所提到的侮辱他人,谩骂他人,人身攻击,在哪里?我怎么都没看到,我所看到大家针对的对象不是一个人,至于是什么我到现在还弄不明白,不过他自己好象说是头羊吧(身为横县文学青年的领头羊)他自己说的,所以你的投诉全部无效
发表于 2009-9-23 16:53:01|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论论以后不用来咯,天天都是看到,人身攻击?争吵的贴?
发表于 2009-9-23 17:02:5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二十一二的小伙子,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反感。在我看来,可以说,那个小伙子真有本事。

一个书店贴引出的故事,其中有其中的道理。
发表于 2009-9-23 17:06:41|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毋识感多野,总之我引用别人的话发帖被以暴制暴的名义关了三日。再关几个我都几开心的。{:1_441:}{:1_435:}{:1_436:}
发表于 2009-9-23 17:23:19|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句无聊的  等养肥了再看 {:1_441:}
发表于 2009-9-23 17:51:15|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占好位置等睇野{:1_455:}
发表于 2009-9-23 18:07:18|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贴火不了{:1_437:}单看兰州的繁体字就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还有他那么多心理医生,有神经病也可以医得快,我可不想跟兰州一样经常得神经病,经常要看心理医生{:1_458:}文化、社会背景不同.成长环境不同,真的可以产生很多分歧{:1_448:}
不过对于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大众来说,某几个人其实就是简简单单的神经病{:1_441:}
发表于 2009-9-23 19:22:08|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没发现那群羊都没大吗!!

DI都是小小的  你们都没想过...

他们那群小羊都是一个羊圈里跑出来的吗????
发表于 2009-9-23 19:23:07|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也就是一头羊自己生下的儿子..在喊...
发表于 2009-9-25 00:30:1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看得够够够的了。。。。。。

现实生活都够累的了,在网络虚拟世界还要这么严苛自己,我看是现实过得太轻松了。其实事情只要不是特别过分,放宽心多点包容又如何?

看到LZ写的投诉,我不由得想到一个网友,她也是在网络上超级喜欢较真的,天天在网上遇见什么事情都要争,我在旁边看的都累。何必呢?
发表于 2009-9-25 00:46:19|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楼主的投诉十分的详细和认真。一方面我们确实是有做的不足和不到位的地方,版主值日也不到位。另外一方面,我们处理的标准确实还有不统一的地方。楼主投诉得非常好。我们会认真思考楼主投诉的每一个要点。希望共同把论坛管理好。谢谢您!
发表于 2009-9-25 07:47:37|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和各版主他们除了做这些之外,他们还要做人,他们都是业余的。
发表于 2009-9-25 13:37:49|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和各版主他们除了做这些之外,他们还要做人,他们都是业余的。
石塘镇子 发表于 2009-9-25 07:47

这个想法就非常好

!LZ这样!!!不知道这道理应该就不是“   ”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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