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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谨记在心了喂!
近日,南宁交警在微博继续实名公布了一批酒驾醉驾人员名单,这是南宁交警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在7月13日晚至7月19日凌晨期间查处的涉嫌酒驾醉驾人员的名单。本次共查处涉嫌酒驾醉驾违法行为148起,其中横县籍共有18人!
(7月10日晚至7月12日凌晨期间,也“贡献”了18名横县籍酒驾司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的处罚如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南宁交警微博 编辑:茉莉花网 点“在看”分享出去↘ 搜索「molihuanet」即可关注「横县茉莉花网」微信公众号,[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