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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白天黑夜,这种违法捞沙的,露头就抓!
为规范郁江河道采砂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保护县域河道、林地、耕地不被侵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7月16日晚,横县水政监察大队、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郁江西津电站下游鸡儿滩河段100米处查处了1起非法采砂案件。
当晚十点半,在郁江西津电站鸡儿滩下游河段,执法队员发现1艘采砂船正在进行采砂作业,旁边1艘运砂船正在接砂。经现场调查后发现,该采砂船正在进行的采砂作业并未办理相关手续,属非法采砂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非法采砂船、运砂船各1艘。目前,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据了解,今年以来,横县持续加大郁江河道采砂管控力度,共派出执法人员128人/次,出动执法船38艘/次,执法车辆13台/次,查处非法采砂船5艘,检查非法运砂船89艘,罚款25万元。下一步,横县将继续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和巡查力度,对全县范围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零容忍”,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对私挖乱采砂石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踊跃举报和监督,在全县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坚决扼制涉砂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采砂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违法采砂机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横县水利局、横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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