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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县城务工的人员,随迁子女读书的有关事项,这样办!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0〕8号)要求,为做好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指南。父母不属于县城户籍但在县城务工(包括受聘于企事业等单位务工,在县城经商、办企业和自谋职业),子女随父母在县城居住,需申请到横州镇小学、初中就读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横县横州镇有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业时间满 1 年)并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持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可申请入学。2020年8月17日8:30——8月21日17:30 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以及《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3.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县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如无社会保险清单的,则要提供满一年的工资收入银行流水清单(至当月)。法定监护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第③点的材料。(三) 法定监护人在横州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1.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2.在小区居住且暂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凭据;3.自建楼房且暂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居住社区的证明;4.房屋租赁证明(含: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凭据、租住社区或小区物业出具的证明)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第①、第②、第③点的材料。以上四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份,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数量、分布状况和学校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指定以下全日制公办学校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学校。小学:横州镇宋村村委小学、横州镇宋村村委小学禤村教学点、横州镇宋村村委小学党培教学点、横州镇东郭村委小学、横州镇龙首村委小学、横州镇蒙垌村委小学、横州镇蒙村村委小学、横州镇曹村村委小学、横州镇清江村委小学、横州镇清江村委小学新兴教学点、横州镇北村村委小学。 2. 2020年横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流程 横县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
如果还有疑问的小伙伴,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横县横州镇中心学校 联系电话:0771-7222253 横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71-722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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