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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电鱼的人,赶紧收手吧!
据了解,6月30日下午15时20分左右,在该县新化镇中合村百合屯,当地岑某学、岑某兵、韦某能3位村民相约到该屯河边电鱼,改善伙食。岑某学在电鱼时因不慎触电当场身亡。目前岑某学的家属正在办理后事,待其后事办理完毕,乐业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跟进办理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外还要强调,无论是否处于禁渔期,电鱼都是违法的行为! 此次电鱼者触电身亡 也为那些心存侥幸的电鱼人敲响了警钟! 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百色新闻网、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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