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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广西这2人被判死刑!横县人千万不要沾染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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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6 09: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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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就该严判!零容忍!


6月2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区法院禁毒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全区法院共受理毒品案件5924件,审结5649件,判决生效毒品案件5363件7150人;今年1~5月,快审快结毒品犯罪案件1933件2761人。


从审判情况来看,我区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源头毒品犯罪、末端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

2.毒品种类出现新变化,低含量毒品增多,危害性更大;

3.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采用体内藏毒、雇佣运毒、人车分离、人货分离、技术监控的手段更加普遍,利用怀孕妇女、未成年人等参与毒品犯罪的问题依然突出;

4.暴力武装贩毒、毒品次生犯罪仍屡有发生。


为获取购毒资金实施盗抢等侵财犯罪,吸毒人员吸毒后行为失控,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暴力犯罪时有发生。


案例1

持枪拒捕,挟持女友作人质



2015年,防城港毒贩郑有斌携同伙从广东东莞购买毒品,返回防城港后,民警对其团伙进行抓捕,郑利用熟悉地形之便持枪驾车逃走。


同年6月17日,郑有斌在钦州市一汽修店候车时,被民警包围。他为抗拒抓捕,持枪挟持自己的女友作为人质,再次逃脱。


6月26日,郑有斌在南宁市被抓获,民警从他携带的包内查获毒品,并查获一支手枪和六发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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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2015年7月11日,郑有斌在防城港市第二看守所羁押期间,伙同两名在押人员挟持另一在押人员企图脱逃,后被值班民警和武警发现并制止。


2020年6月12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对郑有斌执行死刑


案例2


鱼塘边的瓦房竟是制毒窝点



韦兰科,1984年出生于忻城县,曾因犯盗窃罪入狱。


2017年1月中上旬,韦兰科在忻城县一村屯承包了一口鱼塘,在鱼塘边的瓦房内制造氯胺酮(俗称“K粉”)


同月16日5时许,警方在制毒窝点将韦兰科及其同伙共4人抓获,当场查获氯胺酮成品50.038千克、氯胺酮半成品205.55千克及制毒配剂、工具等。


本案由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韦兰科的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系主犯,依法判处死刑


一次吸毒毁终身!
切莫试毒陷深渊!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黄乒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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