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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有养竹鼠、蛇等动物的养殖户,快看你得补偿多少~ 点击看视频↓
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而我区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就有30个种类,时间过去了4个多月,养殖户们普遍关注的是补偿方案何时出台?
近日,自治区林业局和财政厅就依申请公开了《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对12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处置方式和补偿标准做了说明。 这12类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标准及处置方式是:
·王锦蛇、滑鼠蛇、眼镜蛇每公斤补偿标准为110元。其中,王锦蛇处置补助标准为每公斤8元,处置方式为综合利用和放生。 ·滑鼠蛇和眼镜蛇则转型药用; ·竹鼠、海狸鼠每只补偿标准为180元,每公斤处置补助标准为4元,处置方式为综合利用; ·果子狸补偿标准每只1000元、豪猪每头900元、白鹇每只400元、骨顶鸡每只100元、斑鸠每只40元、蓝孔雀每只600元,赤麂每头补贴标准最高为2000元,以上这几种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贴标准为每公斤4元到8元不等,处置方式有的综合利用,有的则是放生观赏。 自治区补偿基准日为2020年3月6日,动物数量以截至2020年3月6日各市县统计数为依据,重量以移交时实际重量为依据。补偿资金实行分级负责,由自治区与市县按比例承担,贫困县实际支出的补偿资金按照自治区、市、县5:3:2比例承担,非贫困县实际支出的补偿资金按照自治区、市、县3:3:4比例分担。处置工作要求于2020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转向药用的除外。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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