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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友大单了!
5月7日早晨5点多,横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横县横州镇北门十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闯红灯。由于面包车车速较快,交警便一路尾随该车到达横州镇魁星路。终于,闯红灯的面包车停在路边,民警便趁驾驶员还没离开时,上前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盘查。经查,民警发现这辆面包车居然已经6年没有年检了,属于实实在在的报废车辆!且该车违章记录竟达46条,曾闯红灯、超速、违停……
民警随即将面包车驾驶员蒙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询问。经询问,蒙某是横县横州镇人,平时在横州镇做生意。蒙某交代说,该面包车是他拉货用的,因为知道自己的车多年没有年检且身背几十条违章未处理,蒙某只在每天凌晨才开这辆车出门采购,以为这样就能躲过交警处罚,没想到还是被查获了。
目前,民警已依法吊销蒙某的驾驶证,并扣留面包车进行强制报废。而蒙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警方提示 报废车辆,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机动车。报废车辆因使用年限时间长,技术状况极差,稳定性极低。如果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不仅会因为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没有保障,无法保证安全行车,还会造成环境污染等后果,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稳定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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