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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保管好,切不可大意!
“多谢你们帮忙,失而复得的感觉真好!”近日,横县警方先后将一台价值万元的苹果手机和一辆白色电动车返还给失主,手机的主人毛女士和电动车的主人周先生到派出所领回自己的失物后,不禁发出感慨。 4月18日,横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台不明物主的苹果手机,手机机身较新,但没有安装电话卡,而且设置有密码无法开机确认物主。民警耗时3天做了大量核查工作,最终确定手机主人是在横县横州镇工作的毛女士。
4月21日,毛女士赶到派出所认领自己的手机。据毛女士讲述,一个多月前的一天,她骑电动车外出时,将价值一万多元的苹果手机随手放在车头储物格内,但停放好车辆后却忘记把手机拿走,等想起来时手机已经不见了。
毛女士丢失手机后,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自认倒霉。没想到一个多月过去了,手机却失而复得,毛女士高兴之余也对警方的工作表示肯定:“谢谢你们挽回了我的损失。”
4月23日傍晚18时许,横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周先生报警称:他的儿子小周白天骑电动车去上学,但放学后就发现车不见了!
据了解,小周是横县横州镇一中初三的学生。当天下午,小周骑家里的一辆白色电动车去上学,在校门口停车位放车时,忘记拔车钥匙就跑进了学校。放学后小周去找车,却发现车不见了。
周先生告诉民警,车丢失后他曾查看GPS定位,发现当天下午17时41分,电动车被人从校门口开走,现在定位在橫州镇洪德路某小区附近。民警马上赶到洪德路查找,最终在小区旁的巷子里发现了和周先生描述相符的白色电动车。
随后,民警走访周边群众,但没有人知道这辆电动车是被谁停放在巷子里的。当晚,民警核实电动车确实为周先生所有后,就将车还给了他。 敲黑板了!广大横县居民千万注意,骑电动车外出时,请尽量将车停放在有视频监控或管理人的安全区域,就算只离开一小会,也一定不能“图省事”,务必记得拔车钥匙,并给车上大锁;另外,请收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手机、钱包、钥匙、门禁卡等一定不要随手放在车上,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来源: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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