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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好!看谁还敢做这种没良心的事!
2月26日上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实施口罩的诈骗案,属南宁市首例。该案于2月26日受理。该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做到快审快判,实现当天立案、当天审理、当天办结。
庭审现场
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后,自2月初起,被告人韦某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组织货源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并使用其住处租客莫某的微信与客户进行联系。2月3日,被害人王某通过微信向韦某三次转账人民币共计6730元用于购买口罩,韦某向王某提供的地址邮寄了两个空包裹,并将款项据为己有。
被告人韦某
西乡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假借销售预防、控制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已退出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骗走人家买口罩救急的钱 这行为太可恶了! 应当严惩不贷! 最后提醒横县亲们 在微信群或朋友圈购买口罩 一定要谨慎!
来源:南宁中院、横县公安局 综合编辑:横县茉莉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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