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工作,持续抓好疫情防控,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和工商业复工复产
(一)企业复工复产无需办理申请、备案手续,只需在线提交复工承诺书及复工人员名单。个体工商户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实行备案管理。
(二)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部门管理原则,辖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主动服务,加强对企业、工商业复工复产事中事后监管。
(三)企业、工商户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厂区(经营场所)消毒、重点人员摸排管控、进出人员(车辆)检查、员工健康保障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保障交通顺畅
(一)全部取消进出县境交通要道体温检测点和乡镇之间道路卡点(封堵点),全面恢复物流运输,有序恢复省际、市际、县际、城乡客运班线及公交线路,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二)农产品、农资、快递物流、企业生产、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运输,任何村屯和个人不得拦阻和干扰。
三、有序恢复服务业
(一)市场、超市、宾馆、商铺、饭店以及各餐饮、服务行业在做好营业场所消毒、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有序恢复营业。餐馆上座率宜控制在50%以下,就餐人要保持就餐间距1.5米,封闭性的包厢暂停开放,提倡打包、配送、安全用餐。
(二)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开放式场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有序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四、运用大数据精准防控
(一)各级网格和各类场所要落实自治区“十严格”管理要求,运用“大数据+网格”机制,借助“畅行茉莉”系统,开展分级分类精准防控,强化群防群治,实现摸排、访查、登记不漏一人。
(二)企业厂区、村委(社区)、自然村屯、单位和小区,以及各类市场、超市、宾馆、商铺、景区、农家乐、车站、码头等各类公共场所继续保留体温检测点,人员进出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扫码。
(三)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县人员必须提前通过“畅行茉莉”系统如实报备,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旅居史、健康状况和个人信息,入网入格时必须扫码。
(四)实行精准化分类管理,密切接触者一律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来自或途经“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疫点人员一律实行重点追踪并督促其居家医学隔离不少于14天,其他人员在网格内有序扫码流动。
五、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一)禁止开展各类公众活动,单位群体和个人不得举办(承办)集体聚餐和参与聚众活动;坚持红事延办白事从简原则,不聚集、不聚餐、不扩大;继续暂停圩日、吃社等各类聚集性活动;酒吧、健身场所、KTV、网吧、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村屯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二)持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贩卖、加工等行为。
(三)加大对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无证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发布的相关通告、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其他没有明确取消或解除的事项仍按之前所发布的通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