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多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
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
1月27日晚,来宾一微信群传播着“因未佩戴口罩被交警处罚”的信息,引起网民的关注。
收到情况后,来宾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工作,很快锁定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兴宾区蒙村镇龙南村民委的张某(女,26岁)。
1月28日,经蒙村派出所和交警支队犯罪侦查大队调查后发现:
1月27日晚,张某在微信朋友圈内看到一微信好友发布了未佩戴口罩被交警处罚的短信截图后信以为真,因担心家人朋友因此违反交规受到处罚,出于善意提醒,张某将该照片转发到微信“××舞蹈学校群”和其爱人的个人微信,并留言“开车记得戴口罩”。
信息发布后,该舞蹈群有人指出这个图片是PS出来的,不是真实信息,所以其并没有进一步转发传播。蒙村派出所核查后,张某及时在××舞蹈学校群发布信息澄清自己所发的信息不实。
经兴宾分局法制部门审核,认为张某的行为未有主观恶意,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而且事后认错态度诚恳,还主动发布信息澄清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不宜进行处罚。
鉴于以上情况,办案民警当面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未经证实的信息绝不发布传播,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并向公安机关写了保证书。
1月26日,南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疫情消息,内容分别为:“所有得病的都拿去箱子里去医院注射,消灭感染源”;“所有感染者即将进行屠城计划!目前死亡人数十万,无法控制,医生医务人员大都被感染,准备建造的医院没有着落!”
经核实,该信息系谣言,内容纯属捏造,信息发布者系南丹籍龙某某。1月27日,民警依法将龙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龙某某为博取网友对疫情关注度,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事后,其意识到此举不妥,遂将所发言论删除。
因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南丹公安局依法对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27日,横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一条内容为“峦城镇某村有4名武汉回来的务工人员,其中一名已经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视频消息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有图有声”,真假难辨,引得不明真相的网民纷纷转发。消息发布后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经查,横县峦城镇某村的村民余某为该虚假消息的制造者。1月27日晚,横县公安局民警依法将余某传唤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查,余某交代了自己为博取眼球而造谣的违法事实。
原来,余某也了解到横县目前并没有病毒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情况,但是为了博取关注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便捏造了“峦城镇出现被感染人员”的消息在网上发布,最终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1月28日,余某被横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我刚从武汉回来三天,你们每人给我转100块红包,要不然我天天就在小区里面转”
1月26日12时许,平果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某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发布一条“我刚从武汉回来三天,你们每人给我转100块红包,要不然我天天就在小区里面转”,造成一定范围的恐慌。
该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于次日查找到信息发布者韦某某(男,平果县人)。
经查,韦某某并无相关病症,也不是武汉返乡人员,发布该信息只是为了博人眼球引起关注。
平果警方依法对韦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24日,平果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平果籍男子梁某在微博上发布“安全逃离武汉灾区,安心在家过好年”的博文,造成了不良影响。
平果县公安局迅速开展核查,立即对发帖人梁某进行传唤调查。经查,梁某身体并无相关病症。民警对梁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自行删除该博文。
1月25日,网民“李小二”在百色某微信群中发一条“百色越来越多湖北人来了”的信息,此言论在微信群中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了恶劣影响。
龙旺派出所获悉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核实。
经查,网民“李小二”名叫李某(女,28岁,百色市右江区人),系百色铁路职工,她称发表该言论的目的是提醒大家注意防范,少出门,戴好口罩,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但是该不实言论造成了群众的恐慌。
龙旺派出所于1月27日对发布不实信息的李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她诚恳地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今后不再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
1月26日下午,田东县公安局思林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1月25日14时30分,一名叫“光明”的网民,在微信群里发布“田东县思林镇林秀村一男子刚去武汉回来患疫情病毒死亡”的语音信息,后被他人录制音频资料散发到其他微信群。鉴于他散布的谣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且他主动投案,情节轻微。当日,他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罚。
1月27日10时14分,网民“丁某”在微信群发布“河池市市长紧急指令:封村断路、只出不进”等消息,该条信息迅速在河池多个县区的微信群中传播,在当前形势下引起市民紧张和恐慌。
金城江网警发现,该“通告”既无文头也无落款,不符合政府行文的规范,也不合情理。经核实,河池市政府未发布该公告通知。
金城江分局网安大队民警于1月27日15时许,将丁某依法传唤至金城江分局进行询问。
丁某承认他在微信中发布上述信息,他称是在其他微信群看到了该信息后,没有辨别真伪就随手转发到了本地微信群里,目的是提醒大家不要外出走动、减少感染病毒的概率,并无故意传播谣言的意图。
经民警训诫教育,丁某已认识到错误,在微信群发布了澄清谣言的言论,并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发布类似不实言论。
1月27日17时许,全州县一男子在家无聊,便利用女子网名“静儿”在“桂林全州人在惠州”和桂林全州深圳拼车”两个QQ群里,散布如“安和人抓住就扣押”、“抓住就关起来关半月”等不实言论,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
全州县公安局民警很快查实该网民真实身份为聂某,是全州县两河镇人。
随即,两河派出所民警奉命马上赶到聂某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聂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在QQ群散布不实言论的事实。
鉴于聂某承认错误态度诚恳,书面检讨深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教育训诫。其本人也表示痛改前非,绝不再犯。
1月28日,象州县公安局寺村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在多个寺村籍网民交流的微信群中流传一张聊天截图,内容提到“寺村街某某粉店的老板的儿子从武汉过来过年,现在全家都发烧,呼吁群众不要到该粉店吃粉”等信息。
经核实,该聊天内容中提到的从武汉回来的李某已向寺村镇政府报备,目前,李某一家三口已在家中隔离观察,并且该三人每天配合医疗部门检测,按时汇报身体情况,没有谣传中的全家感染病毒并发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