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2016)桂0127执954号一案中,被执行人黎家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特发布如下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黎家好,男,公民身份号码4521221971****0311。
身份证登记地址:横县横州镇清江村委黎屋村411号。
负债金额:4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法院能够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赏金给提供线索的人。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自悬赏公告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联系人:陆法官(0771-7263972、1996833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