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从今年5月份开始,横县校椅镇男子韦某,经常在朋友圈里炫富,不是出国游,就是在家数钱玩,还把豪车和豪宅的图片放在朋友圈里,通过这种方式添加了不少女网友,龚某就是其中之一。
很快,韦某和龚某熟络起来,双方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起初双方只是天南地北聊天,互相倾诉心事,龚某对韦某这个“富二代”也非常的羡慕和崇拜。可渐渐地,韦某便开始以自己的股票被套、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不足、自己生病住院、父亲生病住院等等各种理由向龚某借钱。
龚某借钱给韦某后,曾多次叫韦某还钱,可韦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韦某前后共向龚某借款30多万元,不仅如此,韦某还脚踏多条船,在与龚某交往期间还与别的女网友交往。
截止今日,已有三名女性向横县警方报案,涉案金额近百万。目前,韦某已被横县警方刑事拘留。
韦某生活照(受害人提供) 此事一出,横县网的网友们纷纷议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找对象的要擦亮眼睛来
事关金钱要谨慎! 那些藏着歪心思的也要注意了 一但触及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搜索「molihuanet」即可关注「横县网」微信公众号,[阅读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