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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部分微信群、QQ群里 传播了一条“海口至南宁的大巴在 横县六景高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消息 引发网友关注!
南宁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近期南宁六景高速路段并未发生网传视频中的交通事故,该信息为虚假信息。该虚假信的发布者为南宁市隆安县丁当镇村民邓某。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邓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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