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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日晚,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云表中队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组织中队警力在209国道云表执法服务站设立执勤点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当晚20时30分许,男子莫某范驾驶一辆号牌为桂AJ***D的小车途径执勤点时被民警拦停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莫某范存在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依法对莫某开具处罚单据,作出了驾驶证扣2分,罚款人民币100元的处罚。在处罚现场,莫某范对处罚并没有表示有异议,在处罚单据上签字后便离开了现场。 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仅在莫某范被处罚后半个小时,就有群众向云表中队民警举报:莫某范在其私人朋友圈发布侮辱民警的文字,并配上了民警现场执法的图片及视频。 为维护人民警察合法权益,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调集相关警力对 “莫某范朋友圈辱骂民警”这一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第一时间向案件管辖的横县公安局云表派出所报案。经警方调查取证,莫某范对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辱警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因为违法被处罚产生了不良情绪,为发泄自己的情绪而在朋友圈发布辱骂民警的信息。目前,莫某范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横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5日。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若对公安执法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对于随意辱骂、诋毁民警正当执法的,公安机关将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 这条友真是愚蠢+法盲啊! 自己做错事还反过来侮辱警察! 这下子可惨了!得个拘留所"5日游"! 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犯罪行为不要有,辱警行为不可取 朋友圈可不要乱发东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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