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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期间,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看管,家长一刻也不能松啊!
暑假期间, 大家最不愿看到的 就是与孩子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 溺水事故、交通事故…… 一个不小心,悲剧就发生了!
7月23日桂林发生一起惨烈车祸,
两名女孩被撞身亡, 最小的仅9岁……
据桂林人论坛网友@龙井女爆料:7月23日下午,在桂林灵川九屋镇江头村路段发生了一起惨烈车祸。一辆电动车与货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是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当场身亡,另一个女孩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身亡。
网友称,事故发生时,一辆电动车与货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两人死亡。 死者为两名女孩,一个9岁,一个15岁,驾驶电动车的是15岁女孩,具体情况以官方公布为准。
当时驾驶电动车的是其中一名女孩。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到,一名妇女瘫坐在小女孩身旁,失声痛哭的画面让人揪心。
事发后,当地交警已经到现场勘查处置。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具体以交警公布为准。
15岁的女孩竟然开着电动车上路, 而且还搭着一名小乘客…… 两个还没来得及绽放的生命
就这么消逝了, 实在令人痛心! 血淋淋的教训 希望能给其他家长一个警醒!
未满16岁骑电动车出行既危险又违法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即使我们知道有相关规定 但是,近期, 7月1日,贺州因为一辆摩托车搭载6人的视频“火了”。视频中,6名中学生共乘一辆摩托车在路上行驶。
前面挂1个、后面挂1个、中间挤了3个,加上驾驶人共6人!这样驾驶着摩托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些学生涉嫌的危险驾驶行为,也引起贺州交警部门的重视。 经调查取证,视频中的6名少年年龄都在13-15岁,开车的仅有13周岁,均为在校学生! 由于6名中学生都未满16周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达到无证驾驶拘留的年龄,交警对6名中学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勒令写下保证书。
经教育,6名少年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家长也表示将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不让孩子驾驶摩托车上路。 7月23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白水塘路发现一名孩童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从白水塘路往北营路方向行驶。随即,交警上前拦截该辆车。 经了解,该名小朋友刚满十周岁,暑假期间,趁父母不注意的时候借哥哥的电动车开出来玩玩,谁知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随后,交警对该名小朋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让其联系家长过来将其安全接回家。
暑期, 一天到晚让孩子闷在家里也不太现实, 那么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就成了头等大事。 例如溺水、高空坠落、 不法分子拐骗等等……
未成年人缺乏对危险的判断, 作为监护人宁可多操一份心, 也不要等到孩子受到伤害之后 陷入无尽的后悔与痛苦当中。 愿逝者安息, 也愿这样的事故不再发生。
也希望横县家长们多多转发! 互相提醒! 加强对孩子的监护! 让孩子们能度过 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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