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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村里两百只鸭子 前几天还活蹦乱跳, 两个晚上全都掉了脑袋?
养鸭人欲哭无泪心急如焚, 好在马岭镇调委会成功调解“无头鸭”案。 ↓↓↓ 临近夏至,天气异常炎热。马岭镇双平村的陈某远一觉醒来去喂他的两百多只鸭子。可他一进鸭棚,就见鸭子横尸遍野血流满地——二十一只鸭子的头凭空消失,剩下的几百只鸭子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门窗都没被破坏,又没有贼又不是仇家,是谁这么缺德只要鸭头不要鸭身呢? 陈某某到处打听,有个村民告诉他,疑是同村廖某某的狗夜里窜进了他的鸭棚。陈某某当即找到廖某某,要求他赔偿。廖某某口头表示愿意赔偿他这二十一只鸭子的钱。
▲被咬死的“无头鸭”
陈某某当晚就给鸭棚装上了摄像头。谁知道,到了第二天,又有一百多只鸭子的头不见了。陈某某立即调取录像查看,又有一只狗深夜窜进了鸭棚。这下廖某某坚决否认是自己的狗咬死了鸭子。
2019年6月21日正值夏至,马岭镇调委会的调解员顶着酷暑来到双平村,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养狗人廖某某承认头天晚上的二十一只鸭子是他的狗咬死的,但坚决否认第二天晚上的一百多只鸭子也是他的狗咬死的。
村委和镇调委会一是拿出了录像的截图证实是他的狗溜进了鸭棚;二是请养鸭老师傅来做证明,鸭是正经鸭,狗不一定是正经狗,一旦第一次吃了鸭头就像是人吃绝味鸭脖吃上瘾一样,会不停地吃,而且只吃合它口味的鸭头,不吃鸭身。摄像头没有拍到人和其他动物,双平村的环境也不可能出现其他大中型食肉动物。
▲调解员进行调解
此时,养鸭人陈某某首先做出让步,说他的鸭子进价是7元钱一只,损失两百只,本应该赔偿1400元,但看在大家都是邻居的份上只要求赔偿1000元。镇调委会指出:
第一、按照《广西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个人饲养的犬只必须圈养。养狗人随意把狗放出来在村里散养就是违反条例的行为。
第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有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养鸭人没有要求按市价或进货价赔偿,而是主动让步,只要求赔偿1000元,希望养狗方尊重事实,承担责任。
第三、虽然有些群众有过夏至的习俗,但是要求将死鸭做无害化处理。并要结合本案向群众宣传:不要心存侥幸,认为乱丢牲畜尸体不会被查出。以现在的科技手段,职能部门会通过动物尸体残留饲料和物质查到饲养管理人是谁,进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乡村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养狗人廖某某听了调解员的法律法规解释后,承认了错误,表示将对罪魁祸首的狗进行妥善处理,保证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并当场和养鸭人陈某某签订了赔偿协议,于当天下午将一千元赔偿给了养鸭人。
正因有调解员的积极调解
最终才让当事人双方和气地解决此事 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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