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第3款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六十二条 第2款 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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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六条 第2款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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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在驾车过程中,车主往往只能通过后视镜、车窗等来观察车外情况,若是这些地方被放置其他物品,不仅会遮挡驾驶人视线,而且还会分散驾驶人或者其他车辆驾驶人的注意力,从而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