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招生学校、班数及人数:
横州镇中心学校本校(原城司小学),招6个班 270人;
横州镇柳明小学,招10个班 450人;
横州镇龙池小学,招8个班 360人;
横州镇洪德小学,招5个班 225人;
横州镇城东小学,招3个班 135人。
(一)适龄儿童属城区常住户籍类
具有城区(指城司社区、柳明社区、槎江社区、城东社区、洪德社区、城北社区、大竹社区、茉莉社区、龙湖社区、海棠社区十个社区。下同)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军人子女类
驻横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类
经县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网络配图)
(四)横县招商引资负责人子女类
属我县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直系亲属,并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购房或建房并且具有房屋产权证类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城区范围,其父母已在城区范围内购房或建房,并且具有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六)适龄儿童的父母已在城区购房或建房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类
1. 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购房,并且已交付使用。
2. 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建房,并且有合法证明材料。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
(一)凡符合上述招生对象中的前五类,并经相关部门查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可根据住址就近安排在城区小学就读。
(二)符合招生对象第六类条件的,经相关部门查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真实,根据城区学位情况进行安排:1.如果城区学校有学位的,则根据购房或建房的时间先后顺序及住址就近安排在城区小学就读;2.如果城区小学学位已报满,将不再安排进入城区小学,根据住址就近安排到学位未满的周边村委小学就读。
(三)因疾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要求免学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横县教育局提出缓学或免学书面申请,并附上县级以上(含县)医院有效证明材料,缓学时间原则为一年。
(一)7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为适龄儿童属城区常住户籍类报名。
(二)7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为户籍不在城区范围内的以下五类招生对象报名时间:
1. 军人子女类
2. 高层次人才子女类
3. 横县招商引资负责人子女类
4. 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购房或建房并且具有房屋产权证类
5. 适龄儿童的父母已在城区购房或建房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类
(一)适龄儿童属城区常住户籍类
1.户口簿(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
3.如适龄儿童的父母无房产,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向学校提供由房管所开具的家庭无房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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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人子女类
1.军人证件(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2.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3.军人子女家庭合法住所证明(家庭住所为部队房屋的,须所在部队出具证明)。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类
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四)横县招商引资负责人子女类
1.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企业登记证明材料;
3.县招商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购房或建房并且具有房屋产权证类
1.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网络配图)
(六)适龄儿童的父母已在城区购房或建房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类
1.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购房,并且已交付使用。
(1)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所购房产备案证明材料。
(3)父母的所购房产交付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建房,并且有合法证明材料。
(1)土地使用证明
(2)房屋准建证明
(3)政府下发的征拆安置证明
横州镇城区小学:横州镇中心学校(本校)、横州镇城东小学、横州镇洪德小学、横州镇柳明小学、横州镇龙池小学
根据适龄儿童所属类别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由横州镇中心学校将新生报名材料汇总分类,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019年7月29日,由招生学校公布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横县横州镇中心学校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