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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是南宁法院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首例涉“保护伞”案件。
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宁椿严利用其担任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沈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逃避执法查处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沈某某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2.38万元。
为沈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和经营的赌场,在逃避执法查处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沈某某送予的一辆价值人民币13.38万元的“长城H5”越野汽车,先后三次收受沈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
被告人宁椿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越野车辆后面是归谁使用?登记所有人是谁? 被告人 宁椿严:登记所有人是我,平常时候是我使用。 公诉人:你是否有跟巡警大队的民警说过,凡是沈某某的场子都不能动这样的话? 被告人 宁椿严:对办案的几个外勤民警私下里我说过这样的话。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该案将择期宣判。驻邕宁区的部分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横县公安局部分民警、被告人家属及媒体记者等约160人到庭旁听。
通过这一次的庭审,我相信对我们的居民,还有我们在职的干部职工,都有很大的触动,大家都共同来关注当前这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
网友评论↓↓
黑恶势力 有时候正是因为有了“保护伞” 才更加嚣张跋扈 严重破坏社会稳定 希望法律一定要严惩这些 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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