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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横县这4名村民被判刑了!全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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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2 08:58:0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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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南乡镇高山村的4名村民,
在没有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情况下,
召集村民表决,私自取土出售。
近日,
横县人民法院一审
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分别判处被告人
宁基某、宁有某、宁懂某、宁表某
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并处罚金2.5万元!

案件详情

宁基某、宁有某、宁懂某、宁表某均是横县南乡镇高山村村民。2014年7月,宁基某等4人经商议后,决定开发横县南乡镇高山村“牛芦岭”“蜘蛛岭”建设新型农村,作为高山村第七生产队村民居住用地,同时确定由宁基某负责平整土地和出售土方事宜。
(网络配图)

之后,宁基某等4人召集第七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开会,将他们商议决定事项形成村民代表决议。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宁基某等4人在没有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由宁基某聘请工人到“牛芦岭”“蜘蛛岭”开挖取土、平整土地,并将土方出售,所得款扣除工钱等开支后分发给第七村民小组
(网络配图)

经有关部门鉴定,“牛芦岭”“蜘蛛岭”林地被开挖取土,林地面积为53.5455亩,其中防护面积为12.009亩

案发后,宁基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宁有某、宁懂某、宁表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4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结伙破坏林地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宁基某、宁有某、宁懂某、宁表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横县各位父老乡亲
平时一定要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可不要因无知而犯法哦!

来源:南宁法制网 作者:何家银、莫贤丽  综合编辑:横县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hengxian520进行删除。

发表于 2019-3-24 09:29:47|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额,一定要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知法懂法, 不要因无知而犯法!
发表于 2019-3-29 09:34:19|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懂法很重要,还要懂得守法用法
发表于 2019-3-29 11:41:51|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学法守法呀
发表于 2019-3-29 13:42:27|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挖取土、平整土地,并将土方出售,这是违法行为,要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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