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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疯了!4月1日起,横县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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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09:20:5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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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之间各大网络平台都在热传↓

文章称: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真是如此吗?相信你就上当了


小编在横县人民政府官网上
也看到有蛮多申请继承家人不动产的公示
其中应该也有独生子女吧
↓↓↓


所以并不存在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故去父母房产的说法
大家不要相信谣言!
网传“4月1日新政策”不实

首先,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

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其实,如果担心将来遗产出问题,
立一份遗嘱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烦

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立遗嘱是“触霉头”的事,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增多,在立遗嘱者中,已经出现了80后、90后的身影。


专家建议: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法律专家建议,这4类人最好尽早订立遗嘱

1.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有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2.财产较多的人,比如企业家。

3.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4.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谣言每年都有一段“刷屏”时间,
请大家不要盲目相信,也不要随意传播
横县亲们快点亮小花花
把真相告诉身边的人吧!

来源:河北青年报、济南都市频道  综合编辑:横县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hengxian520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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