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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之间各大网络平台都在热传↓
文章称: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真是如此吗?相信你就上当了!
小编在横县人民政府官网上 也看到有蛮多申请继承家人不动产的公示 其中应该也有独生子女吧 ↓↓↓
所以并不存在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故去父母房产的说法 大家不要相信谣言! 网传“4月1日新政策”不实
首先,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
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其实,如果担心将来遗产出问题, 立一份遗嘱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烦。
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立遗嘱是“触霉头”的事,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增多,在立遗嘱者中,已经出现了80后、90后的身影。
专家建议: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法律专家建议,这4类人最好尽早订立遗嘱:
1.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有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2.财产较多的人,比如企业家。
3.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4.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谣言每年都有一段“刷屏”时间, 请大家不要盲目相信,也不要随意传播 横县亲们快点亮小花花 把真相告诉身边的人吧!
来源:河北青年报、济南都市频道 综合编辑:横县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hengxian520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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