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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家和万事兴 一家人要和和睦睦的 生活才越过越好。 但横县这位男子商某 喝了酒,不过是跟儿子吵了几句 情绪一激动,竟放火烧自己的屋子!
近日,商某一审被判刑三年两个月。 我们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 ↓↓↓ 1963年出生的商某住在 横县横州镇一栋居民楼房里, 该栋一共七层楼, 相邻其他居民楼, 商某和儿子儿媳同住2楼202号房。
商某经常喝酒,且酒后 常因家庭琐事与儿子商某某发生口角。
(网络配图)
2018年5月9日11时许, 商某酒后又与儿子发生口角。 随后,情绪激动的商某 走进房间使用打火机点燃被子, 并将被子拉出门口走廊处, 商某某见状便用水将火熄灭。
(网络配图)
接着,商某将房间门反锁并点燃衣物, 致使房间内部分衣物被烧毁, 房门和墙壁被熏黑。
商某某发现后报警, 消防员随后赶到踹门进去灭了火。
(网络配图)
当天,商某因涉嫌犯放火罪 被横县警方抓获,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8年11月21日,横县检察院指控商某犯放火罪依法向横县法院提起公诉。
横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商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因商某已取得同居住的亲属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于近日以放火罪判处商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对此,网友纷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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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把年纪了 还那么不懂事 唉! 冲动是魔鬼啊! 大家可要引以为戒!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卢荻、通讯员何家银 综合编辑:横县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hengxian520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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