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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这个春节横县县城没有发现非法燃放行为哟!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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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1 09:31:27|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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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县城的2019年的除夕、春节显得与往年不一样:没有此起彼伏的爆竹声,没有亮彻夜空的烟花烟火,在一片宁静与祥和中,横县县城的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了辞旧迎新的喜庆时刻。这是横县县城实施禁放区、加大烟花爆竹管控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大年初二在横县县城禁放烟花的茉莉花大道、宝华路、环城路、槎江路等区域,街道显得特别干净,没有了炮竹纸屑的痕迹;也没有听到震耳欲聋的鞭炮声。





据了解,2018年12月15日,横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横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通告》。通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横县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区内禁止经营烟花爆竹、举报方式等有关规定进行了通告。关于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在横州镇城区划定从郁江边至槎江路与江北大道交叉路口—槎江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中山路与民生交叉路口—中山路与茉莉花大道交叉路口—茉莉花大道莲州路口—宝华西路小溪边路口—沿小溪边接荣和街—荣和街与淮海路交叉路口—淮海路与江滨西路交叉路口—郁江边以内的所有街道(巷)为县级禁放区。


除划定的禁放区域外,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等禁火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等十二类的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关于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明确规定:禁止燃放区内禁止经营烟花爆竹,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区域可以按规定规划烟花爆竹经营。



为在禁放区杜绝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建监察大队等部门和横州镇人民政府,着重从加大宣传力度与加大打击力度两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县委县政府首先从机关干部抓起,带头执行相关禁放规定,要求干部职工签订禁燃承诺书,所在地横州镇的相关社区负责到居民区签订承诺书,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县直各部门按县城各网格责任单位管理的范围负责将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禁放通告书发放到各门店,各居民户,做到多方面、全覆盖宣传。辖区派出所民警与居委会、街道办联合,发放宣传单页,在小区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利用宣传广播车在横县县城区巡回播放宣传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县教育局在放假前放出通知,通过《禁放烟花爆竹致家长一封信》和《学生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让家长、学生都参与其中。



1月23日,横县在县城步行街苏宁电器广场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集中宣传日活动,呼吁市民规范燃放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横县通过多措并举,做到政策家喻户晓,禁令入脑入心。


二是有序开展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搬迁工作。1月 2日、3日,县安监局分别向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别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 1月 10号前禁放区域内的 15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在许可证到期后停止经营,在禁放区域外另找经营场所,并经审核合格发放许可证后才能经营,同时对这 15家零售点承诺只要条件审核过关,优先办理许可。三是加大了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的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来源:横县发布 作者:韦立锋  麦镔镔

发表于 2019-3-29 12:51:0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横县人民点赞!
发表于 2019-3-29 13:31:32|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让我们的空气质量以及环境卫生,应加大打击在禁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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