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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 小编在不少横县人的朋友圈里 发现了这样一段视频: 南宁一小女孩在电梯里遭到一男子猥亵 但是女孩子却完全不敢反抗… 这到底怎么回事? 视频↓
视频发生时间是在2018年12月21日晚8时多。据了解,当时这名四年级的女孩刚上完晚托班回家,在电梯里遭遇了男子猥亵。
该男子看上去30岁左右。进电梯后,他突然把女孩搂进怀里,并用手抚摸其身体。
而令人唏嘘的是, 女孩看上去并没有出现 明显的反抗动作。
事发后,女孩所在学校的老师来了解情况。老师说,当天女孩已跟家长反映此事,但家长没重视。直到1月10日,家长看到视频,在愤怒之下才报了警。
随后,该小区物业将视频放到网上,提醒业主注意加强孩子安全教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情曝光后
引起来了不少网友的愤怒 ↓↓↓
而像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止一起 防城港港口区某小学教师 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 原判有期徒刑8个月。 经过当地检察院抗诉,二审将改判为8年!
01
猥亵三名女学生,老师被改判8年
2014年春季学期,黄某某利用担任某小学某班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便利,多次对班上年仅9岁的3名女学生实施猥亵。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仅认定黄某某对其中两名被害人各实施猥亵一次,对其中一人实施猥亵多次,对另一名被害人实施猥亵证据不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网络配图)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认为黄某某具有猥亵儿童多人多次、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被害人年仅9岁、黄某某是被害人的老师,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等,应从重处罚情节。
该意见最终获二审法院采纳,黄某某由8个月有期徒刑被改判为8年有期徒刑。
2016年来, 经抗诉改判的还有另外两起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全部获法院改判, 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02
男子三次强奸幼女,改判11年
侯某某明知被害人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先后3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致被害人怀孕并产下一名男婴。该案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侯某某有期徒刑7年。 (网络配图)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认为强奸行为对未成年被害人身体和精神造成的严重损害,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最终,法院二审采纳抗诉意见改判侯某有期徒刑11年。
03
他强奸三名幼女,有改判11年
被告人王某让人介绍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先后与多名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仅认定王某强奸2名幼女,以王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网络配图)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提出王某强奸幼女多人,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改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认定王某强奸3名幼女,改判王某11年有期徒刑。
这些人真是让人觉得龌龊又恶心
更可怕的是这其中还有人是老师 简直是侮辱了老师这个职业! 但个别"老鼠屎"并不能代表一个团队 我们相信绝大部分的老师 都是尽职尽责兢兢业业的 只能说这极少部分的人 道德沦丧丧尽天良,不配为人师表! 那么, 家长平时应该怎么教孩子 这方面的知识呢? 往下看↓↓↓
家长们千万不要以为孩子还小
坏人就不会对他们感兴趣 其实不然! 这个社会是藏污纳垢的 也许一个不小心, 孩子们就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威胁 而我们唯一能做的, 就是帮助他们认识这个社会上的各种危险 教他们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来源:南宁头条、微博、南国早报 综合编辑:横县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hengxian520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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