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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婴儿被父母遗弃楼梯口!纸箱里有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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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09:30:16|来自:广西河池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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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日的天气
可以说是冷到每个人的心坎里
全身上下好像没有一个地方是暖的!
这样的天气
别说是小孩,就连大人都受不了!
可今天,
小编却听到了一个让人难过的消息
寒风低温中
一个刚出生十多天的婴儿
却被自己的亲人用纸箱遗弃在楼梯口

每每听到这样的消息,
总觉得心酸难过!
作为父母,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
都请不要随意遗弃自己的孩子,
孩子是无辜的!
↓↓↓
12月7日7时许,巡逻应急处突大队接到三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一名群众电话报警称在三江县侗乡大道导航站路口的居民楼楼梯口发现一名婴儿,疑似被父母遗弃,请求公安机关救助。


接到指令后,正在街面巡逻的处突大队队员立即赶往报警人所述地点,发现在该居民楼楼梯口有一个纸箱,纸箱内一名婴儿被被褥包得严严实实,脸色发白,呼吸微弱,纸箱内还有一个奶瓶和200元现金

报警人称,其早上出门就看到这个纸箱,但当时认为是邻居的,就没有留意,直到晚上回来才发现纸箱里有一个婴儿,也就是说,这名婴儿在这寒冷的天气里,已经在楼梯口呆了一天。见此情形,队员们初步判断这是一名被遗弃的婴儿。

时值寒冬,室外气温只有3-5度,队员们赶紧把婴儿抱到车里,送到三江县中医医院进行检查。经医务人员检查,发现该婴儿有身体缺陷,需住院治疗

为能让孩子得到更好、更专业的照顾,三江县公安局立即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民政部门,并指派刑侦大队、河东派出所对婴儿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争取尽快找到孩子父母。

在此,民警呼吁,孩子的父母,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希望你悬崖勒马,早日将孩子接回,以免抱憾终身。顺便和你们报个平安,孩子现在很好!

让人暖心的是帮助宝宝的好心人们
为你们点赞!
也希望孩子早日回到父母的身边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根据刑法第261条关于遗弃罪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络配图)

网友评论
↓↓↓

既然把孩子带到这个世间,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
都不应该把她遗弃!
遗弃亲生的孩子
不但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而且法律也是不允许的!

对于这件事情
横县人你怎么看?

来源:三江警方、广西活动  综合编辑:横县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hengxian520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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