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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还有人敢捕杀、出售野生蛇类?醒定点,小心挨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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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 09:01:13|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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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老师就教过我们
要爱护野生动物
特别是珍贵的、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
不要去伤害他们
我们要保护好他们
维护好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但,在部分成人的世界里
这些珍贵的野生动物却成为了盘中餐
太残忍太可恶了!

近日,横县相关部门联合大检查
进入县城市场、酒楼里
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还查到了野生眼镜蛇、三线蛇等蛇类...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工作,6月29日,横县林业局联合了县森林公安局、县林政稽查大队、林政股、产业股等30多人组成的执法队,对横州交易场、城北农贸市场和县城内部分餐馆(农家乐)、酒店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酒楼、饭店等容易发生经营销售野生动物行为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进行警示教育,明确严禁捕杀、贩卖、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本次执法行动共缴获野生眼镜蛇15条、三线蛇、榕蛇等96条和青蛙172只。执法行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将缴获的野生动物全部放归野外


下一步,横县林业局还将继续保持打击售卖野生动物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经营者法律责任。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积极打110举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生态安全。

微信截图_20180703085209.png
7月1日小编分享了一段视频
说的是村民宰杀野生蟒蛇挨抓的
有部分喷子评论说反对国家保护动物?
还说觉得村民做得没错支持他们...

↓网友评论截图

小编微信号转发时,网友的留言
也是惊呆了!
↓↓↓

看到这些留言评论
想想都觉得悲哀心凉心累!
法盲太多了
小编觉得有必要给大家普普法!

就比如上面有人提的
“蛇咬人,国家会负责吗?”
认真往下看律师的答复,好吗!

纵横法律网 朱一平律师: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被老虎咬死要看是否非法进入野生 动物保护区,如果是老虎闯入居民区,则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要承担责任。”


对于野生动物伤人
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
野生动物伤人:谁管理 谁担责

关于野生动物致人损害,《野生动物法》第7条中规定,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和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因此,对处于野生状态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国家林业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局针对陆生动物给予国家补偿,国务院渔业主管部门针对水生动物给予国家补偿。

此外,对带游客进入野生动物所在区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安全保障职责的,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还有人问:
野生蛇咬伤人,国家会负责吗?
会!
但如果是你非法捕杀,售卖,食用国家级保护动物
那肯定难逃法律的惩罚!
希望这法律意识人人有!
人人都知法守法!
自觉保护野生动物!
不要等到挨抓了还不明所以!
望横县小伙伴们扩散转告亲戚朋友
给他们也普普法
避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不看内容就开喷的键盘侠们
建议您竭尽所能把内容看完再喷~

严肃普法!望周知!望扩散!

来源:横县发布、网络   综合编辑:横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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