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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总有一些人贪喝几杯 贪喝贪饮不得还开车 这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年来,因酒驾而引起的交通意外屡见不鲜 酒驾,这种危险驾驶的行为 每天全国各地都有人在做 实在太危险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希望横县人谨记!
近日,广西全区都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特别是酒驾! 在每个深夜, 在各个街头, 你总能看见交警拿着酒精测试仪, 排查来往车辆的场景!
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查严处高压状态,面对如此大的查处力度,却依然还有部分司机抱有侥幸心理,罔顾及自身与他人安全,酒后驾驶,成为巨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月9日 南宁交警对近期查处的酒驾 尤其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 予 以 曝 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 让“酒”与“驾”永远分家! ☟☟☟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 给予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其中,有一位司机还是在迎宣西路被查的! 横县大伙看看这些司机,有你认识的人吗? 喝酒开车,极其危险 如果万一发生了交通意外 不仅害了自己,可能还连累了别人! 大伙记住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近日,在横县高速服务区、校椅、云表收费站等 交警也在严格排查、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严处! 有效震慑了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危险”司机! ↓↓↓
据悉,根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5月29日至11月21日,区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三大队将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为期半年的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整治行动。
据十三大队大队长刘元德介绍,在这段时间内,全区高速公路各大队将启动所有的执法检查站、点,并充分利用收费站、服务区,对过往车辆酒驾、毒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横县辖区高速交警将根据实际情况,以横县服务区、校椅和云表收费站为依托,严厉查处酒驾、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有酒驾、毒驾违法行为的,实行快置重罚。
酒驾,一旦被查到 你面临的将是 罚款,甚至是吊销驾驶证的重罚!
酒驾的代价!!
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注: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各位司机大佬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作为家人亲戚朋友的, 如果发现亲人喝了酒, 一定不能让ta开车! 为了家人和朋友 请横县大伙珍爱自己的生命 远离酒驾!醉驾! ↓↓↓ 最后再来看这个 泰国酒驾宣传片:酒后不开车 希望这个视频对大家有所触动!
酒驾不分国界! 再次提醒各位司机朋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谨记!
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930老友记、横县发布 综合编辑:横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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