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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横县小伙伴们还记得去年这件事吗? 2017年6月17日 那阳大桥一对母女跳江, 万幸的是两人被好心人救了起来。 当时此事还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 纷纷点赞在生死关头救人的好心人 对于跳江轻生事件本身, 大家也都鼓励这位妈妈 为了孩子,为了自己 希望她能积极乐观地生活!
时隔将近一年,这件事小编依然关注着 昨日,南国早报官微也对此事进行报道 ↓↓
近日,这件事又有了新进展 这位妈妈挨判刑了。。。
马某犯故意杀人罪获刑三年
近日,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因离婚不成,一时想不开抱着女儿跳江,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经横县法院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离婚不成,马某抱女跳江寻死
被告人马某与丈夫长期冷战,遂决定与丈夫离婚。案发当日,马某与丈夫去到民政部门,由于适逢周末民政部门不办公,马某与丈夫未能成功办理离婚手续。随后马某独自带着三岁多的女儿回家。归途经过一条江时,马某因一时想不开决定跳江自杀,想到女儿因此会失去母亲将来生活会很凄惨,马某决定抱着女儿一起跳江寻死。于是在两人均不熟悉水性情形下,马某抱着女儿跳入江中。由于被周围群众发现及时,马某及其女儿很快被救上岸。经检查,马某及其女儿身体并无大碍。
当时的现场图片。女子被救上岸,女儿一直在她身边痛哭,好心酸...万幸两人均无生命危险。▼
▼当时小女孩吓坏了躺在妈妈的怀里...
▼热心群众帮忙把虚弱的女子抬上路边的救护车,紧急送医
↓现场视频
该案经横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漠视他人生命,实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由于马某在跳入江中后幡然悔悟,不想让女儿沉入江中并积极托举女儿,使得赶来的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将两人救上岸,马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横县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每每想起这件事, 小编心里还是会感到心酸... 希望这位妈妈能反思,乐观积极地生活吧 生命只有一次,请好好珍惜 不要伤害自己也不要伤害孩子 要好好爱护她,勇敢地面对生活所有困难 生活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 遇到过不去的坎,要懂得倾诉发泄 不要想不开就做傻事! 而对于见义勇为的救人者好心人 小编想再次为你们的善举点赞! 正因为有热心肠的你们 社会才更加充满爱和正能量
后记:希望部分爱喷网友可以对这位母亲和孩子高抬贵手嘴下留情,生命很坚强,也可以很脆弱!愿大家都平安喜乐!
来源:横县检察 作者 何家银 莫贤丽 综合编辑:横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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