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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一直向横县大伙强调
遇事要冷静,做事要三思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 都不能采取极端的做法 可是今天小编却得到了一个消息 一位男子和男朋友分手之后 居然向对方泼汽油想要同归于尽! 是的,你没有看错 就是男朋友! 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编现在就带横县大伙去一探究竟! ↓↓↓ 4月4日,南宁出现惊险一幕:一名男子往另一名男子身上泼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他的上衣…据悉,这两名男子是同性恋人关系。
4月4日下午4时许,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南宁火车站附近一小区某单元5楼一出租房外,两名男子在走廊上扭打在一起。
一名年纪较大的男子甘某往一名年轻男子万某身上点火,幸好万某及时脱掉衣服并跑下楼,未受到严重伤害。
民警赶到现场,将甘某带回派出所。
经询问,甘某近60岁,以在火车站附近三轮车载客为生。万某是甘某的同性恋人,今年30多岁,在事发小区租房住。
2015年,在朝阳花园附近,甘某与万某结识,之后发展成“恋人”关系。去年4月起,万某与另一男子走得比较近,甘某很嫉妒,两人为此经常吵架。 (网络配图)
案发前五六天,甘某想与万某同归于尽,所以他提前备好汽油。
当天中午,万某突然向甘某提出,他要把以前欠甘某的钱全部还清,并让甘某将欠条和租房钥匙等还给他。
甘某明白,万某是在提分手,于是先往自己身上泼汽油,之后趁万某不注意,往他身上泼汽油,并且掏出打火机去点他的衣袖。万某挣脱后,脱掉衣服将火踩灭。
(网络配图)
同一层楼的住户被吵闹声惊扰,出门查看,随后报警。 4月5日,警方依法对甘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请批捕。
检方审查后认为:
现有证据可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故意杀人的主观动机,且着手实施杀人行为,后因被害人万某挣脱逃跑而未遂,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属于杀人未遂。
4月1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将作案男子批捕。
唉,事情发展到这一步 小编的心情也蛮复杂的 相爱本是美好的事情 没了感情又何必闹得如何尴尬? 男人何必为难男人... 为此,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 @李大大:好在这是男人!要是女人就毁了一生了!是男人有力气,逃脱灾难,如果女人惊慌失措,就毁了一生,六十岁老头,同性恋,还无赖,法院判刑一百年,绝育手术吧!
@刚好的幸福:生命很珍贵!即便是分手了也不该做出极端的行为!
@S:赞同同性间也有真爱的观点,但请理性面对恋爱关系!
@漂泊远方:好聚好散,何必采取这极端的方式呢,这一泼把自己泼进了牢房。
@爱家爱好人:生命很重要别不当回事!尊重生命的珍贵!
@加德的风铃:60岁的大爷和30岁的小伙子,这故事太酸爽。。。
@妖灵灵:只要相爱,年龄不是问题,性别也不是问题。
@梧桐树:惊讶,我的脸都方了!震惊+余震ing...
除了以上评论之外 还有不少网友抨击本文事件主人公 的恋爱取向 对此 小编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同性恋只是一种性取向 和犯罪没有必然关系 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因人而异 所以大家没有必要抨击完所有的同性恋者 尊重他人的喜好 也借此提醒横县大伙 不管发生任何事情都要冷静理智 冲动是魔鬼!后果不堪设想! 横县亲们都要记住了哦!
来源: 南国早报 记者蒋文跃、通讯员郭颖 综合编辑:横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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