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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孩子的人,竟然还有理了?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四个半月大男婴被转手 嫌疑人竟然还称这是好意?
无法理解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超级生气!这种人竟然还有理?
今年3月6日,关于这起转卖婴儿案件开审
(网络配图)
家在防城港农村的一名仅四个半月大的男婴,被自己的父亲和祖父以无能力抚养为由,以四万五千元卖给他人,之后又经过多人转手层层加价,最终以十万元价格被卖到了广州。 2017年8月20日,新闻频道独家报道了这起男婴被多次拐卖的事件。3月6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嫌拐卖儿童罪的刑事案件。
「新闻回顾」
2017年5月17日,防城港公安边防支队板八边防派出所接到一名姓凌的女子(化名)报案,说她在2016年12月与男友邓某杰(另案处理)未婚生了一个儿子,两人分手后,儿子“小天”由邓某杰抚养。
不久后,在邓某杰以及“小天”的姑姑邓某艳(另案处理)、祖父邓某清的共同参与下,“小天”以四万五千元的价格被非法贩卖,之后,“小天”又先后两次遭到非法转卖并层层加价,最终以十万元的价格被卖至广州。直到 2017年8月10日,被拐卖了一百多天的男婴“小天”由当时的抚养人陈某华带回防城港,与家人团聚。
案发后,“小天”的祖父邓某清,以及分别在多次非法转卖过程中涉案的何某、刘某婷、陈某梅等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3月6日,公诉机关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对涉案的五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诉。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小天’的祖父邓某清辩称,自己是因为经济困难,无力抚养才想到卖孩子的。”
对此,被告人表示,自己打工一天得几十块。有时候一天六七十块。更有被告人表示,自己是出于好意,想要给孩子找一个好人家来抚养,才参与到此次拐卖事件当中去。
对于这些辩解,庭审结束前,审判长对五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审判长:“如果每个人都以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披着好心的外衣去办这种违法的事情,那么这个社会还要不要,会造成多少的人间惨剧。”
由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孩子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那么作为孩子的家人 他们就有义务和责任去抚养这个孩子 美其名曰是对孩子好 这真的是对孩子好吗? 最痛恨卖小孩的人贩子! 希望法律能严惩这些拐卖孩子的人!
来源:新闻在线 综合编辑:横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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