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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脸!横县这条友为泄愤,拿刺刀扎破32辆车轮胎...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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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8 09:13:04|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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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丢人了!
横县这条友喝醉酒竟然做出这种事情
跑到两个停车点
连续扎破32辆汽车轮胎
结果挨抓了吧!!
32岁的横县无业男子陈某,深夜醉酒后,为了泄愤,骑电动车拿出刺刀,跑到两个停车点,连续扎破32辆汽车。陈某发泄过程中,被赶到的民警抓获。2月26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通报,该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7个月的刑罚。


2017年6月7日1时许,陈某酒后骑着电动车,到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某幼儿园楼下,从其电动车内拿出一把刺刀,将梁某等17人停放在该处的17辆汽车轮胎扎破。后陈某又来到五一路永和桥下,将陆某等人停放在该处的14辆汽车轮胎扎破。


陈某在作案过程中,被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抓获,并从其身上扣押到作案工具刺刀一把。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扎破轮胎的31辆汽车经济损失合计14912元,另一辆车由于车主提供信息不全,未能进行价格鉴定。陈某闯祸后,陈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了27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其中26名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陈某酒后无事生非,发泄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陈某的家属已代其赔偿大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由此,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7个月的刑罚。


对此,网友们也纷纷开展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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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摊销疯僧:这辈子打工是不可能的啦!非得进去听前辈们说故事的人才!
@海罗桑:该戒酒啦!
@单车不载十七岁:呵呵,这种人心理不正常,趁早去找点正当的事情做做吧,别整天游手好闲!
@白杨树:发泄,扎自己的车轮胎不行吗?

小编:作为一个横县人,小编觉得这条友做的事情,确实挺丢咱们横县人的脸面的!不过话说回来,既然他的家属已经作出了赔偿,他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大家也别太责备他。希望今后他可以改头换面、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吧!年轻人啊,要找点正当的职位,少喝点酒!该幡然醒悟啦!回头是岸大家说对吧?
来源:当代生活报(微博)  作者王斯    综合编辑:横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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