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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出“新国标”了!横县人你的“电驴”还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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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08:53:09|来自:广西贺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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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俗称“电驴”
可以说是咱们横县人的出行“神器”!
每次堵车、赶公交
总能看到有电车从旁边飞驰而过
因为电动自行车轻便快捷
所以横县很多小伙伴出门喜欢开电车

但是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逐渐增加
交通事故、充电引发火灾等
因电车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在凸显出来
↓↓↓↓
隐 患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

据了解,广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有740多万辆。据统计,2017年1月至11月,全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6%和15%。

1月1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规范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并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作出要求。
小编双手赞成
为了咱们大家的安全
电动自行车是应该好好整改一下了!!
but...



因部分电动车指标超出了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而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逐年增多。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成立专家组,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

据了解,1999年发布实施的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明确提出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重量、电池电压、电动机功率等34项技术指标,其中包括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 km/h、整车质量不得超过40 kg、带脚踏骑行功能等。

不过,由于制定年代较早,当时行业发展还不成熟,现行标准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中,最高车速在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防改装要求,出厂后能够比较简单地调高最高车速。结果显而易见,如今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了40km/h,整车重量甚至超过了70kg。

这些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的“超标车”,产品性能上已接近机动车,却按照非机动车使用和管理,且安全性能较差,交通安全隐患巨大,造成了许多人员伤亡事故。

那么,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要求
具体都有哪些变化呢?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超标车”还能骑吗?
政策有没有给予过渡期?
现在,小编就来给大家解读一下!
↓↓↓↓
“从根本上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计,新标准坚守安全底线,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的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现行标准,新国标有三个“变”。

那么,具体的三个“变”是指什么呢?其主要体现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上。

一是考虑到部分地区的道路并没有明确划定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由现行标准不得超过20 km/h提升至不得超过25 km/h。但是,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5km/h

为此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在车速超过15km/h时发出提示音,及时提醒消费者注意是否超速行驶,同时提醒行人等其他交通参与方注意避让。

(网络配图)

二是整车质量由不得超过40kg提升至不得超过55kg。

三是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由原先的不得大于240W,提升至400W。“新标准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为的是满足消费者的基本出行需求。”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网络配图)

此外,为了提高可操作性,避免企业“钻空子”,杜绝“超标车”泛滥,同时提升电动自行车的整体安全性能,新国标还在多个方面做出了修订。

例如,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防失控、充电器保护等安全内容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不给产品出厂后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留下空间;增加了车速提示音等

同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根据规范,电动自行车尺寸应符合要求,整车高度不超过1.1米,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不超过0.45米。规范指出,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应当永久性地标上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唯一性整车编码。整车编码采用15位全数字代码结构,共有4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

据了解,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在新标准正式实施前,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不过话说,
按照小编对横县大伙的了解
估计很多人是懒得看或者不想看这些文字的
所以,咱们还是从光大网友的角度去解读吧
↓↓
规定推出后,网友纷纷评论

@钉钉:电车事故和快慢无关,和人有关!

@盟自理: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16日起征求意见,拟限最高时速25km/h,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本人认为这是治标不治本措施,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是驾驶人未经培训,安全意识不强。应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驾驶人应经安全教育培训持有两轮摩托车驾照才许上路。

@老路路:别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情况,在南宁市和我们横县很难执行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原因很多,保有量全国第一,看看每天早晚高峰期路上情形就知道,法律执行,管理思想,社会发展,生活水平,经济结构等是制约因素!

@痛快下:电动车整改是应该的,个人觉得机动车也要整改,最好是都按照新的规则让所有机动车司机从新考试,这样事故发生率应该能减少百分七十以上!

@外地人漂浮:不该只针对电动车的指标设限,而电动车驾驶人准入门槛太低。确实应该对驾驶人进行培训考试,取得两轮摩托车驾驶证才可以上路。

@喵喵喵哦:电动车车身变重,速度变快,一定要加教育和管理,对车手教育,宪善管理法规,两者缺一不可,因为电动车族是交通大族,这种状况会持续很久。

@脚下生风:电动车时速应该提高到35公里,脚踏不应作为强制要求。电单车应该按摩托标准出台安全方案,驾驶人应该具有摩托驾照!

@我温文儒雅:限速25公里依然会形同虚设,因为现实的情况是改装超速电动自行车实在是太多了,有的甚至从厂家出来就是超标的。

新规定的出台将最大程度的保护了车主
同时也能增加咱们出行的安全系数
话虽如此,但对于此事,
还是很多网友有不一样的看法
横县大伙呢?你们怎么看?

来源:广西新闻网   综合编辑:横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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