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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因为《水浒传》的传播,潘金莲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数百年来,潘金莲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潘金莲的遭遇。
明万历年间,兰陵笑笑生著《金瓶梅》中的潘金莲,也是从《水浒传》中引出的,可以说是小说中最富于邪恶品格的女人,同西门庆真可谓天生一对。潘金莲出生在一个穷裁缝的家庭,九岁就被卖到王招宣府中学弹唱,学得“做张做势,乔模乔样”;后来又被转卖给张大户,年方十八就被那老头儿收用了;再后来她又被迫嫁给“人物猥獧”的武大。她美貌出众,聪明伶俐,却从来没有机会在正常的环境中争取自己做人的权利。来到西门庆家中,她既不像吴月娘那样有一个尊贵的主妇身份,也不像李瓶儿、孟玉楼那样有钱,可以买得他人的欢心,但她又不甘于被人轻视,便只能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机灵,用尽一切手段来占取主人西门庆的宠爱,以此同其他人抗衡。她的心理是因受压抑而变态的,她用邪恶的手段来夺取幸福与享乐,又在这邪恶中毁灭了自己。
历史上的潘金莲原型本人,并非“不正经的女人”,更不是荡妇,而是贤良温淑的大家闺秀、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
《清河县志》记载:“武大郎原名武植,幼时唤作大郎,少时聪慧,家贫,中年中进士,做了山东阳谷县的知县,相貌不俗,身材高大,为官清廉,为民除恶,乡民送万民伞。 武、潘共育四子,后世子孙徙至武那村,半数姓武。”
要想知道施耐庵为什么要陷害潘金莲,就得先从施耐庵对潘金莲的描写开始,在水浒的第二十三回中施耐庵是这样描写的——“那清河县里,有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娘家姓潘,小名换做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这女使只是去告知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哪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陪些嫁妆,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就是这样一个在社会最底层的卖身丫鬟,到是不畏权势,甘愿放弃优裕的生活,宁可嫁给武大这样的猥琐男人。这本是一种很值得象施耐庵那些伪道德家们大力宣扬的榜样。但施耐庵在紧接着没有任何故事情节下,笔锋一转就写道:“她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这真是滑稽之极,她如果喜欢偷汉子,为什么不偷那个大户,难道那个大户连武大不如?
在武大从清河县搬到阳谷县以后,潘金莲也没有出过轨,这难道是一个第一爱偷汉子的女人所为,她一心一意地和这个猥琐的男人一起生活。直到遇到了武松这样的英雄,才拨动了她的春心。一个象她那样的女人,被迫嫁给了武大,又没有接触过其他的男人,突然看到了英武的小叔子动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她也可能是想给武家留个后代吧。遭到武松的拒绝后,近三年的时间她也从没找过任何男人,这难道是一个放荡的女人所为?难道我们应当去责备这个女人吗?
直到有一天,也许是天意吧,那根叉竿砸到了西门庆的头上,于是一场危险的阴谋出现了,王婆和西门庆设计了天衣无逢的圈子让潘金莲往里面钻,可怜,她一个弱女子,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把持住,于是,她落入了圈套,她本来就是被迫嫁给武大的,而那种婚姻本来就是不道德的,她为了寻找自己的幸福也无可厚非,在现在他们完全可以离婚的。武大的死,也怪不得潘金莲,他只能算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为什么这些都要算在潘金莲的头上,难道是施耐庵和潘金莲有仇?但他又没见过潘金莲,只是道听途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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