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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十年未生育 丈夫所领养孩子系和小三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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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9:28:41|来自:广西南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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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遂昌的赵女士和丈夫结婚十多年,一直没有生育。求子心切的赵女士尝试过多种方法,都没能怀孕成功。直到2009年,丈夫领回一名孕妇,称其是意外怀孕,孩子降生后就可以收养,这让赵女士喜出望外。在她的精心照料下,孩子顺利降生,赵女士也如愿领养了孩子。
    然而在半年后,赵女士发现,这名孕妇居然是她丈夫的情人,这个孩子,似乎也和丈夫有说不清的关系。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丈夫居然将赵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最近,遂昌法院审理了这起狗血的离婚案件。
    赵女士今年42岁,在遂昌经营着一个水果店,丈夫45岁,在衢州打工。两人结婚时,都已经30多岁了,但赵女士一直没能怀上孩子。日子久了,双方感情也因为此事产生了裂痕。
    2009年的一天,丈夫找来一个孕妇杨某,和赵女士商量,说杨某意外怀孕,不想要孩子,并让赵女士照顾杨某到分娩,以便收养孩子。多年求子未果的赵女士心动了,于是让杨某住了下来。
    六个月后,杨某生下个男孩。得偿所愿当上了“母亲”的赵女士十分珍惜孩子,恨不得每天都捧在掌心里……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利,直到六个月后的一天,有人对赵女士说,她丈夫在衢州和一个女的住在一起。
    半信半疑的赵女士去了衢州,果真发现丈夫和女子同居了,而这个小三居然就是杨某!
    这时,赵女士才察觉到,自己领养的孩子,居然有几分像是丈夫,她瞬间明白了一切。从初为人母的欢欣雀跃到现在如坠冰窟,赵女士半年来经历让她精神崩溃。之后赵女士住回了娘家,直到今年都没有再回去。
    今年七月,丈夫一纸诉状,将赵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经过审理,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对原告的离婚诉请依法予以支持。经过法官十余次调解,于10月10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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