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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是人的至亲,而广东省梅州男子邹某却利欲熏心,不顾骨肉、兄弟之情,先是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了他人,后又把父亲的遗骨挖出来并以此威胁兄弟索取钱财。恶有恶报,邹某因拐卖儿童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被梅州市五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家住五华县的邹某,在1994年因为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满释放后在家务农。2009年8月底,邹某的妻子为他生了个儿子。
儿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欢喜的同时也使他们陷入了困境:儿子的出生,使得妻子的身体日渐虚弱并经常有病痛,这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在生计的压迫下,邹某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把儿子卖了,这样一来儿子可以跟别人过上好的生活,妻子也有钱治病了,家里的生活也能有所改善。有了想法以后,邹某就到处托人找卖家,于当年的11月份经同村人阿和的介绍把仅有两个多月大的儿子以3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2013年5月下旬,当地信用社催邹某偿还借款2万元,并称若邹某不偿还借款就要起诉到法院。原来2008年邹某曾向当地的信用社贷款了2万元,并且每个月都有偿还利息,现在借款即将到期所以信用社催促邹某还钱。可邹某称这笔钱借给胞弟阿村用了,要求阿村偿还这笔贷款。但是邹某的要求遭到了阿村的拒绝,并且阿村还否认用过这笔借款。
见阿村没有还钱的意思,邹某便打电话、发信息给其他兄弟,要求这些兄弟叫阿村付钱给他,不然他就把父亲的遗骨挖出来,搞到其它地方去,让他们永远无法找到。5月29日下午,见兄弟们都没有理睬他,邹某于是带上锄头来到父亲的坟地,把父亲的遗骨挖出来,并用黄布包好带回家。当天晚上,邹某拍了几张父亲遗骨的照片,并把照片通过彩信的方式发给了所有的兄弟,并称若他们再不回来解决这件事,就把父亲的遗骨扔掉,让他们永远也找不到。
为了保全父亲的遗骨,邹某三个在外工作的哥哥当即回到了老家,并和弟弟阿村商量后致电给邹某,约好兄弟几个第二天到镇上某宾馆见面解决这件事情。6月1日,邹某见了自家兄弟后,又争吵了起来,要求兄弟把钱给他,不然就不拿出父亲的遗骨。
迫于无奈,兄弟几个答应了出钱偿还银行的借款,但邹某又提出要兄弟们再多给他一万元,才肯说出父亲遗骨的下落。经过协商,兄弟们答应了邹某的要求,但是要求先确保父亲遗骨齐全,于是邹某带领兄弟几个回到了老屋并取出了父亲的遗骨,经当地风水先生检查确保遗骨齐全后,兄弟几个又回到了宾馆签订协议,邹某保证拿了钱以后就把父亲的遗骨交给其他兄弟处理,并不再用父亲的遗骨来威胁兄弟。当邹某正在开心地数着兄弟们给他的钱时,公安民警把他抓获归案,报案者正是邹某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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