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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翻邻居家窗子回家不幸坠亡 家属索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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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09:05:52|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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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翻邻居家窗子回家不幸坠亡,家属索赔40万]
  法院调解后邻居赔了12万
  因忘带钥匙,男子借道邻居家窗户翻回家中,却不幸摔到楼下死亡。悲痛之余,家属将邻居告上法庭,认为其没有加以制止,要求邻居赔偿损失40余万。而邻居则觉得很冤,借个方便却惹出了官司。昨天,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生命权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邻居全某赔偿死者高某家属12万元。
  2012年11月4日晚8点50分左右,家住张家港某小区301室的高某下班回家,到了家门口突然发现没带钥匙。于是高某来到楼上401室邻居全某家,称想从全某家翻窗回家。全某和家人认为此举具有危险性,作了提醒。但高某坚持要这样做。
  见高某态度坚决,全某碍于情面,就将高某带到一间卧室让其借道。然而,最终不幸还是发生了,高某跳下去的时候,摔到了一楼,当场身亡。
  事发后,高某家属认为,如果当时邻居全某及时劝阻高某的行为,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某赔偿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高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到行为的危险性,但在当时的情形下,全某有能力阻止高某从事这种危险行为以避免悲剧的发生。经过法院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全某同意补偿高某家属12万元。
  通讯员 吴丹 现代快报记者 何洁
  法官说法
  有时拒绝也是做好事
  办案法官提醒,为邻居提供帮助和阻止邻居从事高度危险行为都应当得到提倡。为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做好事是值得提倡的行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拒绝为他人提供一定便利也是做好事的表现。


发表于 2013-7-11 20:23:36|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叼,他已经是成人了,对什么行为有危险不懂啊?中国怎么净出这种怪胎法官+法律?
发表于 2013-7-11 20:47:37|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叼,他已经是成人了,对什么行为有危险不懂啊?中国怎么净出这种怪胎法官+法律?
不是好心有好报。而是好心被蕾劈。就是这样了。我绝对不会做什么所谓的好事。到时候出事了若得一身骚····
发表于 2013-7-11 21:34:10|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这样了。我绝对不会做什么所谓的好事。到时候出事了若得一身骚····
发表于 2013-7-11 22:56:39|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邻居好冤哦
发表于 2013-7-11 23:03:05|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咔妈喷嘿,以后矛借得车比人了,包括单车。
发表于 2013-7-12 00:38:26|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体以后母系邻居了!!!!!!
发表于 2013-7-12 00:39:55|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借车给人开,害得他被撞死会不会也要负责啊?以后还真不敢借东西给别人了。  发表于 昨天 19:37
. 永無止境 照这样说,借钱给别人,别人拿钱去买农药自杀也要赔偿!看来借钱借物都不是不行了
有道理!!!!!!!!!!!!
发表于 2013-7-12 08:03:46|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也赔钱,太他妈的那个了。
发表于 2013-7-12 09:10:54|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ymt_016:}事实告诉俺,不要借任何东西给任何人
发表于 2013-7-12 09:34:48|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借钱,万一人家借钱去放高利贷什么的  也有错
不要借吃的,万一人家噎死,也有错
不要借。。。。。。。

点评

同理.剩有比都系某得哦  发表于 2013-7-14 01:01
发表于 2013-7-12 09:47:03|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也挨中枪...
发表于 2013-7-12 12:04:33|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值得啊!!危险的事情还是不要做。
发表于 2013-7-12 17:46:08|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心被蕾劈,以后借钱、借物给人都要小心呀!
发表于 2013-7-12 17:48:27|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叼,他已经是成人了,对什么行为有危险不懂啊?中国怎么净出这种怪胎法官+法律?

点评

有能力阻止从事这种危险行  发表于 2013-7-13 12:04
发表于 2013-7-12 20:08:01|来自:广西柳州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知道了
发表于 2013-7-13 11:06:26|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邻居好冤啊。以后也不敢错锄头给人了,不然的话人家用锄头打死人,就成为帮凶了。
发表于 2013-7-13 12:07:10|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叔 发表于 2013-7-12 17:48
我叼,他已经是成人了,对什么行为有危险不懂啊?中国怎么净出这种怪胎法官+法律? ...

调解是双方自愿,不是法官或法律的强制性。
发表于 2013-7-13 13:15:43|来自:广西柳州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吗?
发表于 2013-7-13 13:52:29|来自:广西柳州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发表于 2013-7-13 15:17:08|来自:广西柳州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邻居好冤,曾经我也是同那个邻居一样,家在三楼,隔壁家望了拿锁匙,向我借从窗借过道给他,我也劝告了他不听还是从过窗外过道爬过去,,太万一
发表于 2013-7-13 15:18:22|来自:广西柳州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回太万幸了,如果出什么事还要负责
发表于 2013-7-13 20:30:54|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溺水者有人看到了不给予上前救助也挨领刑受罚,
o(︶︿︶)o 地球很危险,还是回火星去吧
发表于 2013-7-14 23:01:29|来自:广西柳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外出不要说话了,要不人家死了说是你吓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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