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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法院网讯 横县法院在开展反规避执行“夏日风暴”专项活动中,重拳出击,对利用藏獒阻碍执行的“老赖”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扣押其所有的小轿车,并予以罚款3000元。经过执行法官说服教育,9月10日,被执行人蒙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执行局承认错误,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恳求法院从轻处理,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全部履行案件款项13000元。 2010年8月,原告杨某、雷某夫妻与被告蒙某、雷某长因医疗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蒙某赔偿杨某、雷某13414.8元;雷某长赔偿杨某、雷某13414.8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杨某、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雷某长主动履行了其承担的份额。而被执行人蒙某对法院的通知、传票置之不理,恶意逃避执行。
今年以来,该院在开展反规避执行“夏日风暴”专项活动的宣传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举报称被执行人蒙某在村中的诊所继续营业,同时经营有养蛇场。9月7日,该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20多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委会干部等现场监督下。当执行队伍驱车到蒙某的养蛇场,经过半个小时喊话后,躲在屋内的蒙某才迫不得已开门,但态度非常嚣张,漫骂执行干警,同时利用藏獒威胁,企图阻止执行。面对这种情况,该院执行人员仍然耐心同蒙某讲道理,但蒙某不听劝解,反而一意孤行。
鉴于此,该院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将被执行人蒙某所有的小轿车予以强制扣押,决定传票通知蒙某到庭进行说服教育。9月10日,被执行人蒙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法院将案款交清,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承认其错误行为,表示愿意接受法院对其作出的处罚,使得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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